12日上午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會同市公所人員共同前往明義街36、38號執行該2戶溝上人家強制搬遷,連同9月初已經完成強制執行的明義街44、48號2戶溝上人家,總計花蓮市公所已經取回4戶溝上建築物之所有權。
在執行過程中,雖遭到36號住戶董炳煌的抵抗,阻擾公務的執行,但在警方協助下,迅速將董炳煌夫婦以車輛載離現場,隨後在司法事務官監督下,進行水斷水斷電措施,但由於該2戶人家皆使用地下水,且屋中尚有私人物品需搬離,因此市公所同意8天後再進行斷電措施。
花蓮市長蔡啟塔表示,雖然之前的「自由街排水工程改變工程」兩億三千八百萬元的工程款,因為超過時限,經費已遭營建署收回。但蔡啟塔說,原先的計畫不變,他將會重新提案、重新申請。
蔡市長重申雖然溝仔尾整治工程過程中,歷經波折遲遲無法順利推動,但基於民眾居住生命財務安全及整頓市容景觀等大眾公益考量,市公所仍會全力以赴持續推動下去,而市公所協商大門也依然為溝上人家敞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