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衛生局為了讓民眾能夠安心的購買年貨,特別抽驗稽查農曆春節食品,
第一、二階段總共抽驗124件各式年節的食品,124件中共有7件被檢驗出不合格,衛生局已要求販賣的業者下架,並且通知製造商須盡快回收並銷毀。
這次的抽驗稽查,主要是針對縣內的量販店、大賣場、超市、傳統市場等業者進行抽驗;第一階段是以南北貨食品為主,第二階段唯肉類加工品及湯圓、第三階段則是以發糕、年糕等食品進行抽驗。
衛生局代理局長林南岳表示,春節食品檢驗稽查的重點為漂白劑、甲醛、人工甘味劑、保色劑、防腐劑、硼酸等含量是否符合規定,第一、二階段檢驗的124件食品中,共驗出7件不合格。
遭驗出不合格的食品有甘草瓜子、南瓜子、話梅等,這些食品被驗出含有超量的糖精,有2件檢出環己基(代)磺醯胺酸(人工甘味劑)超量,另外1件則是湯圓檢驗出去水醋酸(防腐劑)。
衛生局已要求販賣的業者下架,並且通知製造商須盡快回收並銷毀,民眾在購買年貨時也要特別注意食品的成分,多一分注意,少一分擔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