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辦理單位
一、主辦單位:花蓮縣政府。
二、承辦擔位: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。
三、協辦單位:縣轄內各國民中、小學校及客語薪傳師等。
貳、實施日期及地點:
一、實施日期:100年9月10日(星期六)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
二、實施地點: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3樓
參、比賽項目、參賽資格與組別:
一、比賽項目:
(一)指定朗讀之篇目:
1、國小組:《快樂在農家》《火焰蟲》
2、國、高中組:《相約一百年》《七月二十日嘉年華》
3、大專社會組:《滄桑遷徒路》《山城之月》
(二) 自選篇目:自18首中任選一首
1.減肥个日誌 2.榕樹阿伯 3.坐高鐵
4.露水 5.阿爸個留言 6.回憶
7.花蓮舞曲 8.童年个桐花到今還恁香 9.田園抒情曲
10.採茶曲 11.茶園情歌 12.人間桃花源
13.歡迎來花蓮 14.桐樹下話家常 15.阿公个民謠
16.客家擂茶 17.人生像坐車 18.大自然個信仔
二、參賽資格:
凡設籍居住於縣轄內對客語朗讀、演說及其之推展有興趣
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及社會人士,皆可報名參加。
三、比賽組別:一律採個人組方式競賽。
1、國小組:年齡滿7歲至12歲之小學同學。
2、國、高中組:凡就讀國中、高中之同學(含升國中一、高中一年級)。
3、社會組:大專以上及社會人士對詩歌有興趣的人士;非屬上二項限制內之人士皆可報名。
肆、報名事項:
一、報名日期:
即日起至100年08月31日止。
二、報名時間:
上班時間上午08:00-12:00及下午13:30-17:30。
三、報名地點: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3樓文化保存科(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)。
四、洽詢電話:03-8527843分機221呂小姐
五、報名方式:
一律採書面報名。參賽者應填具個人報名表(如附表),於前列時限內逕送或郵寄至報名地點,以郵寄為之者,於寄出後應向受理單位查證收否。報名表應依規定填寫清楚完備,如因訛誤或不備致競賽權利受到損害時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;逾期報名者概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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