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臺灣省政府去(102)年所舉辦的102年「福而好禮」楷模表揚活動中,花蓮縣 陳美華女士,因積極從事社會服務,投入社工,關懷保護管束人,獲得花蓮縣政府的推薦,由省主席林政則親自公開表揚及肯定,頒贈「服務群倫」匾額及臺灣省政府的表揚狀,以嘉勉他的奉獻與辛勞。
為表彰省轄國際獅子會、同濟會、扶輪社及青年商會四大團體之曾(卸)任分會會長,以鼓勵其平日在社會中,長期致力公益,對於貧困急難家庭施以救助,端正禮俗、淨化人心,推行國民禮儀規範、倡導節約,以及配合政府社會政策,協助地方政府推行社會建設的貢獻,臺灣省政府特舉辦102年「福而好禮」楷模表揚活動,分為北、中、南、東四區,辦理公開表揚。東區三縣市(宜蘭縣、花蓮縣及臺東縣)表揚活動,於去(102)年12月10日(星期二)上午11時在花蓮縣政府大禮堂舉行,由林政則主席親自主持並頒獎。
花蓮縣陳美華女士,曾任花蓮縣蓮花獅子會會長及2007~2008年第三專區主席。現任職於家族事業-光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,並擔任總經理一職,競競業業,表現優異。光昇營造公司承包政府及民間土木建築工程,「品質保證」是其經營理念,精心營造每一項工程的品質,因此商譽遠播。
陳美華長期擔任花蓮地方法院榮譽觀護人,投入社工,關懷保護管束人,有關就業、就學、就醫、就養等個案輔導,以及推動守法、預防犯罪等。更擔任花蓮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第九屆理事長,端正禮俗、淨化人心、關懷弱勢、行善助人,深獲鄰里稱頌。
以「我的舞步,快樂人生。我的服務,豐富人生。」為人生格言的陳美華女士,積極從事社會服務,投入社工,關懷保護管束人,其優良事蹟確實足堪「福而好禮」表率。
林政則主席表示,每位福而好禮楷模代表,他們的善行義舉有助於創造臺灣祥和大愛的社會,希望社會大眾都能見賢思齊,效法福而好禮楷模代表的優良品德與崇高風範,創造一個洋溢愛心、富而好禮的祥和溫馨社會,提昇民眾的幸福感指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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