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98年5月1日起施行,對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朋友是一大福音,如果想要在家陪伴未滿3歲的年幼子女一起成長,在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就能夠獲得適當的津貼補助,讓勞工朋友可以同時兼顧家庭及工作,寶貝們也可以在父母親的陪伴下快樂成長!
勞工參加就業保險年資累計滿1年,育有3歲以下子女,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,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,不論父或母都可申請津貼。給付標準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60%計算,每一子女父母各得請領最長6個月,合計最長可領12個月。
父母同為被保險人時,得分別請領,但期間不得重疊。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」可至勞工保險局網站/最新訊息下載,或至各地辦事處索取。
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,電話:03-8227171*390或391或396,本科為您提供勞工權益諮詢服務